人生若只如初见 32-43

安意如


第32节:薛涛笺上十离诗(1)
  薛涛笺上十离诗

  我想薛涛这样的女子,还是做妓的好;如果不去做妓的话,还真没有更好的职业适合她。寻常男子配不上她绝色的姿容和才情,也难有那个心胸去包容她做个才女;若做个深闺贵妇,或者做个小家碧玉,前者空虚无聊,后者日日操心家长里短,日子久了,再好的珍珠也成了鱼目。

  只有像歌妓这样的角色,虽然不是良家女子,倒也空气清甜,水源丰富,供她长袖善舞,伸展自如。所以没什么好可惜的,况且大多时候留得个虚名供后人钦敬,还是好过默默无闻,老死一生。要不然这世上追名逐利的心,怎么只见多,不见少?薛涛这样长袖善舞,青史留名,反而是幸事一件。


  当初的妓不同与日后倚楼卖笑任君挑选的妓女,她们只歌舞助兴,不卖身失色。间或有个公子相公看中了,问主人要来,收为内室。即使身为姬妾,也是一个男人的私物,或爱或厌,但怎样地卑微到底,也比明清时的妓女们多点安慰。

  唐宋的妓女,更应称作姬,更不比怡红院里一叫一大串的俗艳。尤其是达官贵人宴席间应酬的女子,大多是有姿有才的女子。娥眉婉转,还要胸有文墨,多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。薛涛无疑是其中的翘楚。

  薛涛梧桐诗谶的故事很有名。据说她八岁那年,她父亲薛郧看庭中有一棵梧桐树开得茂盛,便以“咏梧桐”为题,口占“庭除一古桐,耸干入云中”两句,让薛涛来续答,试她才华。薛涛应声而吟:“枝迎南北鸟,叶送往来风。”父亲听了,除了讶异她的才华,更觉得这是不祥之兆,女儿今后恐怕会沦为一个迎来送往的风尘女子。薛涛后来果然成了官妓。


  薛涛做的是官妓,比起和她齐名的李季兰,放浪无忌,不是妓女,犹过妓女,倒更多一份庄重高贵。她的才情美貌名动蜀中,历任蜀中节度使都对她既爱慕又尊重。最先赏识薛涛的是名臣韦皋。韦皋听说薛涛诗才出众,且出身不俗,是官宦之后,就把她召来,要她即席赋诗,薛涛即席写下一首《谒巫山庙》——

乱猿啼处访高唐,一路烟霞草木香;
山色未能忘宋玉,水声尤是哭襄王。
朝朝暮暮阳台下,雨雨云云楚国亡。
惆怅庙前多少柳,春来空斗画眉长。
  韦皋看过赞叹不已,传阅给席间众宾客,大家也都叹服。薛涛这首诗写的是过巫山神女峰,《谒巫山庙》的情景。其实这样的诗不算特别出奇,只不过自从宋玉的《高唐赋》以后,巫山云雨已经成了男女欢爱的代言,薛涛却偏偏写出了点惆怅怀古的味道,大有凭山凭水吊望,感喟世事沧桑的味道。尤其最后一句“春来空斗画眉长”更隐隐指责前人沉溺女色,这样的立意出自女人之手已是不易,出自一个官妓更是殊为难得。

  所以薛涛的诗好,后人赞:“工绝句,无雌声。”是有道理的。韦皋走后,继任的剑南节度使李德裕,对她同样非常欣赏。后来她和李德裕在“筹边楼”饮宴,还写出了“诸将莫贪羌族马,最高层处见边头”这样见地深远、雄浑豪迈的诗,让人惊讶于她除了美色之外的眼界心胸。

第33节:薛涛笺上十离诗(2)
  同为女子,我们看鱼玄机,感慨的是:“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情郎。”二十六岁的鱼玄机因妒挞死了侍婢绿翘,断送了自己的生命。而薛涛晚年则隐居高楼,穿起女道士的服装,安然地接受老去的现实,因为心态平和,得享高寿。她殁后,当时的剑南节度使段文昌还为她亲手题写了墓志铭,并在她的墓碑上刻上“西川女校书薛涛洪度之墓”。相较鱼玄机,薛涛阅尽世事的淡定,更让人倾慕。

  韦皋对薛涛另眼相看,一捧再捧,把她捧成了蜀中首屈一指的交际花。韦皋是个敢于破旧除新的人,他看薛涛实在是才高,寻常男子也比不过,干脆让她做了自己的女秘书,担任校书之职,帮自己处理公文。薛涛才能出众,她做女校书有实无名。韦皋觉得委屈了她,就想上书朝廷,让朝廷下旨封她做真正的“女校书”。我总感叹这样的奇思异想也只有唐朝人才冒得出来。后来的人恪守礼教,心苗全是些枯枝败叶,再也绽不出花火。


  这件事后来顾及影响不好而作罢,但韦皋这么一闹腾,却好像现时媒体的炒作一样,使薛涛的“女校书”之名,更加广为人知。当时有个叫王建的诗人就千里迢迢地写了信去赞美薛涛:

万里桥边女校书,枇杷花里闭门居。
扫眉才子知多少,管领春风总不如。
  ——王建《寄蜀中薛涛校书》

  忍不住要感叹薛涛命比现在很多女大学生都好,遇上个唯才是用,不歧视性别,也不单看容貌的男人。若说薛涛是烟花如幕,韦皋就是那根揭幕的火柴。如果没有他,薛涛的一生想必不会如此光华耀目。

  在韦皋的帮助下,薛涛名盛一时。她的艳名随着蜀江水越流越广。意态高昂的她用胭脂掺水制出红色的小彩笺,题上诗句,曾给那些她认为相宜的客人,这就是后世称赞的“薛涛笺”。

  多年以后,也有个女子制了“桃花笺”, 每日随水流诗,也招得无数王孙公子趋之若骛,行事作风与薛涛近似。然而,若说“薛涛笺”是文人书房里的经久不息的沉香,“桃花笺”则更像是春梦醒后衣襟上沾染的香痕,淡薄地香艳地,很快就随风飘散。

  无论是何年月,人们对轻薄浮浪人的尊重总是少于端庄的。薛涛远比鱼玄机沉着庄重,她的风流赢得了后世文人的爱重,“薛涛笺”成为后世风流雅韵的象征,也因此能够获得比“桃花笺”更久远、更深长的存在。


  男女相悦似一种舞,更是一种斗。每每看到薛涛的《十离诗》我就会想起这句话。人欢我不欢,薛涛与众男士的周旋流连,让韦皋吃醋了。他将薛涛贬往偏远的松州。

  薛涛的一生都是个聪明机警的女子。她审视度势,一直能够冷静地摆正自己的位置,和韦皋交往如是,和元稹交往也是一样。一旦确认元稹没有和她共聚白首的可能,她也就不多作纠缠,安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,继续过自己的生活。虽然,她曾经写诗清楚地表现自己对元稹的欢喜眷恋——

双栖绿池上,朝暮共飞还;
更忙将趋日,同心莲叶间。
  ——薛涛《池上双鸟》

  诗中浓情蜜意,还有“朝暮共飞还,同心莲叶间”的表白,大有和元稹双宿双栖的想头,想来在情深意密的时候薛涛是想过嫁给元稹的。不过好景不长,一年以后元稹离开四川。那时薛涛已经四十六岁,芳华已至秋暮,元稹又是一个放纵多情的人,薛涛就静静地了断了这场情缘。聪明如她,是明白她和元稹之间的关系的。露水情缘,朝生暮死,何必恩恩怨怨反复纠缠?

  “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,纵被无情弃,不能羞。”韦庄词中女子如是说。可叹痴情女子太多,像薛涛这样能够斩断情缘,反而更显得珍重。我所喜欢薛涛的也正是这一点:聪明冷静。身虽为妓,心洁如冰雪,花容月貌不减清烈。


  韦皋发怒,一纸贬书送到她面前。薛涛忽然醒悟自己玩得过火了,再怎么声名远播也是他捧出来的。那些王公子弟,再怎么赞美留恋,数日之后,也是绝尘而去的事。真正和自己朝夕相对,能够掌握自己生死的,是这个叫韦皋的男人。

第34节:薛涛笺上十离诗(3)
  心中的悲戚涌上来,小小的波折让她看清楚自己的处境和身份。艳名是虚名,才名是虚名,觥筹交错,男欢女爱都是假的,唯一真实的是——她是一个妓女,需要依靠别人的慈悲怜悯才可以立足于世。

  聪明非常的薛涛,冷静地收敛起自己的悲切,那是无谓的。没有一个人的悲伤可以感动上苍,除非她有力量扭转乾坤。薛涛在赶赴松州的途中写下了十首著名的离别诗,差人送给韦皋。这十首“十离诗”是这样写的——

驯扰朱门四五年,毛香足净主人怜。
无端咬著亲情客,不得红丝毯上眠。
  ——《犬离主》

越管宣毫始称情,红笺纸上撒花琼。
都缘用久锋头尽,不得羲之手里擎。
  ——《笔离手》

雪耳红毛浅碧蹄,追风曾到日东西。
为惊玉貌郎君坠,不得华轩更一嘶。
  ——《马离厩》

陇西独自一孤身,飞去飞来上锦茵。
都缘出语无方便,不得笼中再唤人。
  ——《鹦鹉离笼》

出入朱门未忍抛,主人常爱语交交。
衔泥秽污珊瑚枕,不得梁间更垒巢。
  ——《燕离巢》

皎洁圆明内外通,清光似照水晶宫。
只缘一点玷相秽,不得终宵在掌中。
  ——《珠离掌》

跳跃深池四五秋,常摇朱尾弄纶钩。
无端摆断芙蓉朵,不得清波更一游。
  ——《鱼离池》

爪利如锋眼似铃,平原捉兔称高情。
无端窜向青云外,不得君王臂上擎。
  ——《鹰离鞲》

蓊郁新栽四五行,常将劲节负秋霜。
为缘春笋钻墙破,不得垂阴覆玉堂。
  ——《竹离亭》

铸泻黄金镜始开,初生三五月徘徊。
为遭无限尘蒙蔽,不得华堂上玉台。
  ——《镜离台》

  这十首诗是用犬、笔、马、鹦鹉、燕、珠、鱼、鹰、竹、镜来比自己,而把韦皋比作是自己所依靠着的主、手、厩、笼、巢、掌、池、臂、亭、台。只因为犬咬亲情客、笔锋消磨尽、名驹惊玉郎、鹦鹉乱开腔、燕泥汗香枕、明珠有微瑕、鱼戏折芙蓉、鹰窜入青云、竹笋钻破墙、镜面被尘封,所以引起主人的不快而厌弃。

  说实话,薛涛这十首诗不是我喜欢的味道,有离思而无离情,说是离思,却没有诚挚的苦意。一叠声的“不得”不像在作诗,十足地一封认罪书。太谄媚,失却了她诗里原有的气节。然而仅就离别而言,薛涛的构思算得上新巧,着眼的都是身边事物,不惊不奇,写诗最难得的就在于能把身边寻常事物写得曲折动人,薛才女娓娓写来如泣如诉,难怪韦皋看过以后立刻派人把她追回来,两人和好如初。

  这一场舞斗纵然是韦皋赢了,可也胜得不那么光彩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,这“十离诗”总叫我想起宋高宗的十二面金牌,如果岳飞当初也有薛涛的媚诗功,不知道能不能使得高宗改变心意,任他直捣黄龙,免去后世百姓两百余年的离乱之苦?但这只不过是我的一种异想天开罢了。

  读“十离诗”,我感觉到薛涛是强忍委屈的。然而就是委屈也得生受着。世人多是委屈的,只是依附与人的姿态不同罢了,像一园盆景,多被人剪去枝蔓,拗断筋骨,摆弄成喜欢的模样。只是有的血泪见得,有得见不得,深埋土底。


  况且做英雄做美人,原都是委屈的,想迎合这俗世,却迎合不上。“夜深同花说相思。”说到底,薛涛比很多人都要幸运。

第35节:至高至明日月,至亲至疏夫妻(1)
  写文章的人大多清高,不管是真清高,还是假清高,反正一般表扬得不到位,大都要做个“我醉欲眠君且去”的姿态,以示不屑一顾。当然,清高到一定程度也需要个把看客来安慰下,因为那等“养在深闺人不识”的滋味实在难熬。

  我自觉算是比较无耻的另类,如果没人表扬我,我会觉得很没劲,像朵费劲巴拉地开了、却无人观赏的花一样,在风里东张西望,摇摆得很寂寥。外人一般是不能够随便强求的,所以强求“那人”。每天写完一篇稿子,那人倒是照例地会看,只不过评语如同寿命随岁月流转,一天少过一天。

  到如今,我要殷切地问:我写的怎么样啊?他才有个把词从那张铁嘴钢牙里蹦出来,含糊地说个“过得去”,也就戛然而止了。我要是再问,这人就振振有辞地说:等我有空再细说吧,你以为恭维人不用过脑啊!

  高兴谈不上,失落谈不上,悲哀倒也不是,我这厢只剩个哑口无言了。回头想想,这人说的也在理。反正再亲密的关系,日子久了总免不了如此。虽说是对人如对花,日日相见日日新,也难为人家把你日日挂在嘴边金口褒奖。毕竟日日相处不是演戏,生唱一句:“小姐你多风采。”旦回一句:“君瑞你大雅才。”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斗得个满天花雨。

  如若天天做戏,绝世的名伶也有丢盔弃甲撂场子的一天。不然那段小楼为何半路撇了程蝶衣,娶了菊仙,想是厌了,心里想过个安安稳稳的日子。世上人,连霸王都忍不住要返璞归真,也唯有不疯魔不能火的蝶衣,才愿意孤独地留在虞姬的世界里。

  相濡以沫,到底需要爱淡如水。

  其实我是今日是看了李冶的诗《八至》才兴起这样想头。那诗曰:“至近至远东西,至深至浅清溪。至高至明日月,至亲至疏夫妻。”

  和一般讲究起承转合的诗不同,这诗语言淡致,平中见奇绝,和诗僧王梵志的《城外土馒头》一样平白如话:“城外土馒头,馅草在城里。一人吃一个,莫嫌没滋味。”混似不假思索随口而出,却是意味深长得紧。王梵志的诗且放下不谈,单说这首《八至》。诗的前三句是个过场,存在是为了衬托最后一句:“至亲至疏夫妻。”

  层云叠嶂,前三句过后,才显出最后一句峰峦。

  “至亲至疏夫妻。”这话满是饱经人事的感觉,我觉得比一般的情词情诗要深刻太多,可算是情爱中的至理名言。夫妻间可以誓同生死,也可以反目成仇,不共戴天。这当中爱恨微妙,感慨良多,寻常年轻小姑娘想说也说不出来,必得要曾经沧海,才能指点归帆。

  或许正是看透了这些,李冶才宁愿放纵情怀,即使隔了千年,也不能说她的想法就一定消极,反正这世上夫妻宫缘浅,一世惹桃花的人也真是不少。


  李冶即是李季兰,唐朝著名的女道士,和薛涛一样是享有盛名的才女诗人。说起这个唐朝女道士我就好笑。唐朝的这些女人多半喜欢挂羊头卖狗肉,公主好做不做,要跑去做女道士。公主之下风气也松敞,做了女道士,不是有夫之妇,随意和男人不清不楚地交往也无人管,要细论起唐朝女人大胆放荡,比现在倡导身体写作的那些女中豪杰还要前卫三分。

  李冶十一岁时,被送入剡中玉真观中作女道士,改名李季兰;和薛涛一样,李季兰也有个蔷薇诗谶的故事。说是李才女六岁的时候,写下一首咏蔷薇的诗,其中有这样两句:“经时未架却,心绪乱纵横”。

  她的父亲和薛涛的父亲差不多,都是又喜又惊,还都有强烈的第六感,立刻预言女儿将是个“失行妇人”。父亲说“此女聪黠非常,恐为失行妇人”。因为诗中“架却”谐音“嫁却”,小小年纪即做如此惊人语,难保以后做出什么事,赶紧着,往道观一送,指望借助清灯黄卷收收性子。

  这事反正我左右不信,觉着比薛涛那个事还玄乎。多半是后人附会的。六岁时能有个男的不跟女的玩的性别意识就不错了,思嫁,这也太早熟了吧,难道她妈妈胎教那么成功?还是古代启蒙教育早?

  不过李季兰风流放荡是无可辩驳的。《唐才子传》记载她和当时的名士素有往来,畅谈诗文,席间言笑无忌。河间名士刘长卿有“阴重之疾”,也就是“疝气”, 经常要用布兜托起肾囊,才可以减少痛楚。李季兰知道刘长卿有这种病,就用陶渊明的诗“山气日夕佳”来笑话刘长卿的疝气病。刘长卿名士风流,当即回以陶渊明的诗:“众鸟欣有托。”于是举座大笑。

  这种黄段子是属于比较深奥的,我想了半天才明白什么意思。不过明白是明白了,你就是打死我,我也不敢当众和男士开这种玩笑。李道姑的泼辣大胆,让我这个自认开放的现代人目瞪口呆。

第36节:至高至明日月,至亲至疏夫妻(2)
  不过,我是很喜欢李季兰的才情的,说起来,她比前朝的才女谢道韫(只吟了一句“未若柳絮因风起”) 、同时代的薛涛,诗才都要高许多。除了上面提到的《八至》诗,她还有一首诗是我非常喜欢的——

人道海水深,不抵相思半,海水尚有涯,相思渺无畔。
携琴上高楼,楼虚月华满,弹着相思曲,弦肠一时断。
  ——李季兰《相思怨》

  这首《相思怨》深得民歌言语直白的妙处,而意境高远,又遥遥有《古诗十九首》的古风。读这样的诗不难随着诗意联想到一些画面:高高的楼宇上接青天,在满天满地的月光笼罩下,高楼仿佛是神仙住的瑶台。一个女子在高楼上弹琴,曲调忧伤凄清,绵延直入虚空,只有相思的曲儿,才会这样缠续绵长。可是,突然弦断音裂,想必是女子思情切切,再也弹不下去了。曲散肠断,这女子,抚琴独坐,神情萧索,黯然良久。像“海水尚有涯,相思渺无畔”这种言尽意未尽的姿态,历来是最有艺术感染力的。

  可惜我这个俗人看重的这两首诗,《唐诗鉴赏词典》都没有选。我翻看了手边的《唐诗鉴赏词典》,人家选了《寄校书七兄》这一首,诗曰:

无事乌程县,差池岁月馀。
不知芸阁吏,寂寞竟何如。
远水浮仙棹,寒星伴使车。
因过大雷岸,莫忘几行书。
  这是一首以诗写成的信,是李季兰寄给自己身为校书郎(国家图书馆馆员)的兄长的。其中“远水浮仙棹,寒星伴使车”两句历来为评家称颂,高仲武的《中兴间气集》甚至说,“远水浮仙棹,寒星伴使车”就是“五言之佳境”。我仔细看了资料,才发现这两句好处不在于用典深巧,而是因为它写的是虚设之景,把其兄长在国家图书馆工作的情景巧妙地艺术化了,赞美兄长遨游书海,苦心造诣,其实说白了就和咱们现在常说的“书山有路勤为径,学海无涯苦做舟”差不多意思。当然人家高手遣词造句要有技巧得多,不可以和咱们这种大白话比。

  在这首诗里,李季兰用五古的笔法占去一半的篇幅,后半篇笔法陡变,于狭窄的境地中尽显才气,极尽变化,显示出她对自己才气的自信。陆昶《历朝名媛诗词》赞她:“笔力矫亢,词气清洒,落落名士之风,不似出女人手。”还是很中肯到位的评价。

  史载李季兰“美姿容,神情萧散。专心翰墨,善弹琴,尤工格律”。我总爱琢磨她那个“神情萧散”是什么样的神态。是否就像张爱玲高昂着头的那张照片的感觉,带着二分傲然,三分落寞、五分萧索,三分眷恋、七分淡漠地睥睨这红尘。

  我相信一流的才女,即使隔了千年时光,心智也是有共通的,身上流落的气息韵致,像老房子里留下的檀香木衣柜,总是高大沉厚的样式,何时打开来,都弥漫着淡淡香味,有恍惚相识的感觉。

  李季兰久有才名,被德宗召见时却已年老,德宗一看,原来是个俊老太太呵,对她抚慰了一番,也就没什么别的想法了。李季兰于是在历史上落得个“俊妪”的雅号。我看这段故事忍不住笑,深深感叹还是张爱玲说得对——“还是出名要趁早啊,太晚的话,快乐也不是那么强烈了!”后来李季兰因朱泚之乱受牵连,又被唐德宗下令乱棍扑杀。想来很可悲。可能的话,女人的一生,还是不要和政治扯上关系。

  传说人死前,她一生中经历的事,都会闪电般回放,不知在死前,李季兰回望这一生,想起的人是谁?那晚夜静更深,携琴上高楼,她的相思曲又是为谁而弹?

  “至亲至疏夫妻”,我想了解她的曾经沧海,往事是怎样的一场烟梦?因为,这样思深情淡的话,不是修道可以修出来的。

第37节: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心郎(1)
     长安,没有鱼幼薇已经很久了——传说中五岁颂诗百篇,七岁出口成章,十一二岁便诗名盛播长安城的女诗童鱼幼薇。

  不过,长安城郊的咸宜观里,多了一个鱼玄机。

  大张艳帜的鱼玄机。

  温庭筠走了,李亿走了,所有的男人都是林花谢春红,太匆匆。她这一生,似乎注定是留得住男人赏春,留不住他们为春停伫。

  从一开始就是悲剧。悲剧,无论怎么也翻覆不出手心的,是宿命的棋子。人生是生死早限定的戏。

  长长来路。命有玄机。

  忆君心似西江水,日夜东流无歇时。

  子安,我忆君,君共裴氏转江陵,可忆我?温庭筠,为什么你只愿收我为徒而不爱我,你可知,三年,大唐的桃花开了又谢。长安长亭,你走时我插下的柳,绿了又青。

  流光飞舞。我青了黛眉,满了黑发,长了腰肢,还是等不到,你说那一个字。

  温郎,我心底低低唤你温郎,这爱,不为人知,或者人人知,你故做不知,这一世,难道只有做你的女弟子,这样的福分吗?

  你是我的师,授之于诗,不如授之于情。你可知我手植的那三株柳树叫——

  温—飞—卿。

  所以我跪在佛前想,到底是我不爱你们,还是你们不爱我?因你们不爱我,我寂寞得全身颤抖。我需要证明还有别人可爱我。爱虽败亡,我要证明还有被爱的能力。我不是被人遗弃在这道观的残花败柳。

  我要!这全长安的男人为我癫狂,你看,曲江随水而下的桃花笺,是我尊贵的邀请,你们去捞,去争夺,我在这道观里静看你们。

  看你们,为我,疯!癫!痴!傻!贪!嗔!怨!怒!五毒不清,六根不静,七情已生,八风凌冽。

  鱼玄机又醉了,醉眼如饴,波光流淌。这水波,漫过了金山,就要人命。在男人眼里却是乔张乔致,盈盈有情。

  被李亿抛弃,被温庭筠拒绝,当鱼幼薇改名鱼玄机的那一刻起,她已经举起祭刀,以最圣洁的方式和以往诀别。

  有村姑到咸宜观里边烧香边哭泣,说她爱的人弃她而去了,鱼玄机写了一首诗送给她,就是那首有名的《赠邻女》:

羞日遮罗袖,愁春懒起床。
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心郎。
枕上潜垂泪,花间暗断肠。
自能窥宋玉,何必恨王昌?
  她写下“鱼玄机诗文候教”的广告,静静地擦拭着咸宜观的大门。爱欲王国的大门永远朝男人洞开。

  君不见,观名咸宜,老少咸宜。谁都知道鱼玄机是出了名的荡妇。可是,她的道观门前,还不是车如流水马如龙。男人,一字记之曰贱!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抢,抢得着不如抢不着。鱼玄机的生动、鲜活、泼辣、才情,迷倒了整个长安城。男人都俯在她的石榴裙下,听候她的差遣。

  若不然,哪有个寻常女人敢发出“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情郎”的慨叹!

  不好意思!我醉了,你看我胡言乱语说的是什么,男人若是贱,我是什么?男人女人各取所需,皆大欢喜不好么?说实话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
  绿翘就付出了代价。她居然在我的情夫面前赶着问,陈公子,陈公子,你说,我好,还是我师父好?

  那样的娇声,太刺耳。我聋了,苦痛入心。她是我心疼喜爱的婢女,她为我梳髻,发不曾醒,她为我熏衣,衣也迷香。甚至那些男人,我一个眼神,她自知怎样去区别对待,高高低低,零零落落,总不辜负。我想着要把她好好带大,不让她过和我一样的生活。

  我爱她的灵慧狐媚,却忘了,哪个狐狸精不狐媚?她能替我帮手,如何不能独挡一面?何况这只小狐狸在我的熏陶下,见惯了风月。手里起起落落,也总有男人垂涎。我替她挡驾,以为她太小,却忘了,她已经十三岁。

  娉娉袅袅十三馀,豆蔻梢头二月初。

  你瞧我多傻,十三岁的小狐狸,青春正盛。放出去,咬死人亦是轻松事。嗳!女人不要小看女人。

  夏日蔷薇浓艳如血,我攀附着,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风里的蝴蝶,轻飘飘的,只要他一嘬嘴,吁气,我就身不由己地漂移。

  咸宜观偌大的院落,阳光碎如我手心的花瓣,瓣瓣无声。

  等他的回答,他没有回答。

  还好!这男人,吃我的用我的穿我的爱我的,只是个吹胡笳的乐师!他多少应该有些犹疑。

  怎么了,你不会回答吗,陈公子,求你了,说嘛,我要你说嘛。翘儿,我的好翘儿声声逼问,婉转莺啼。

第38节: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心郎(2)
  好像有人爱把少女娇音比做出谷黄莺。她是黄莺才出谷,我是杜鹃声已嘶,杜鹃啼血。

  也许是过于频繁的情欲击垮了我,它要证明它是主宰我不是!我的青丝渐渐失去光泽,扯断一根看,内芯脆弱,缺乏营养的表现;我的皮肤亦开始松弛,再艳的胭脂,脸上也没有十六岁时的鲜活艳丽。

  我的内里是水底漂浮的尸体,早已死亡。现在已经逐渐开始显露尸斑——揭出死亡的真相。

  不怪,那时候的鱼幼薇有李亿,现在的鱼玄机,只有这空荡华丽的咸宜观。昔日,她的子安,伴她长安城游遍,高朋满座间,对人介绍只说,这是鱼幼薇,我的夫人。

  长安著名的女诗童,想不到是如此美人,李兄有艳福。

  她让他骄傲,他正要这骄傲。

  他声声唤她为——夫人,让她薰然。忘记了自己只是个妾,女字边立的那个人。他有正妻,别居江陵,出身高贵的裴氏,性妒,有心计。十六岁的鱼幼薇不是她对手。

  她和李亿在一起九十九天,裴氏从江陵来,轻巧地掐断她的幸福,再不能圆满。她的生命里好像从没有圆满。

  他说——陈韪——他终于说了,你好,翘儿,当然是你好。

  好在哪里?你说清楚呀,我笨。

  你年轻呀。

  绿翘“咯咯”笑了,那是年轻女人赢了老女人骄傲的笑声。

  花刺刺满手心,血被封印。她不能呼吸。两个黄鹂鸣翠柳,一行白鹭上青天。她的耳朵原来未聋,听的清清楚楚!这两个最亲近的人联手给了她致命的一击——她爱的男人在她最宠爱的女人身上,宣布——

  她已不再年轻。

  年轻……是的,她十三,我已二十六,老了,真是老了!二十六的鱼玄机,外表依然美艳绝伦的鱼玄机,心似长了霉斑的铜器,毒素无法抑制地蔓延开来。

  幽暗的中毒已深的铜绿色。凄凉的浅绿,深绿,仿佛是她生命的底色。

  因妒,她失手挞死了绿翘。而审问她的,竟是旧日追求她而被扫出门去的裴澄。

  命途,在她十三岁时好像已经注定。断头台上,断头的那一霎,她又看见他。目光交缠,轻轻回到那个遥远的下午。

  暮春。长安暮春。大唐长安落桃花的暮春。平康里的桃花一树一树地落,落满了她回家的路。她身边跟着一个大耳、肉鼻、阔嘴、貌似钟馗的男人。他是温庭筠。来此拜访长安女诗童鱼幼薇。

  他是她仰慕的诗人,终身不第,然而诗名远播,他来看她,她快乐得快疯掉。边走边聊,走到江边,他说,就以“江边柳”为题吧,试一试你。

  她做了诗,轻声吟诵《赋得江边柳》——

翠色连荒岸,烟姿入远楼。
影铺春水面,花落钓人头。
根老藏鱼窟,枝底系客舟。
萧萧风雨夜,惊梦复添愁。
  “影铺春水面,花落钓人头。根老藏鱼窟,枝底系客舟。”温庭筠再三回味着,惊艳不已。一个十三岁少女做的诗用笔如此老到,遣词用语,平仄音韵,意境诗情,皆属上乘。

  他收她为徒,传授她诗文。可惜,他的不拘世俗,依然改变不了她日后艳帜高张的命途,只是为她日后的艳史多添了几笔谈资,多可笑。

  我看见他的眼泪了,刽子手的刀太快,头落地,人还有知觉。我看见他跪倒在人群里,泪流满面。台下,无数的达官贵人,富家子弟……曾经为抢她的花笺而打破头的男人们,他们来争睹她的死亡。

  一场烟花寂灭了。观众一哄而散,最终,肯为她落泪的,还是他。原来不是桃花随水随无情。

  早知如此,最初相逢时,就吟——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心郎。不知躲不躲得开,命运的安排。

第39节:唯将终夜长开眼,报答平生未展眉
     题目是元稹的诗《遣悲怀三首》其二的尾联,悼念其妻韦丛。

  一个下午,颠颠倒倒颠颠,思绪盘旋的只这十四个字。

  《遣悲怀》以前是读过的,只是太小,所以更喜欢《离思》之四: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”

  喜欢。有一个人喜欢自己以后就再不喜欢别人。取次花丛懒回顾,他的眼中只有一个人存在。要心如静水,安静得好像青灯古佛渡余生的寂寥。似乎,以一生去殉一个人,才是可贵的。

  可是又如何?写下这首诗的元稹为求取功名,赴长安,渐弃了莺莺,他最初的爱人。

  这莺莺是唐传奇小说《会真记》的女主角,亦是《西厢记》里莺莺的原型。或者我们可以说。王实甫的《西厢记》是借了《会真记》里莺莺的壳。《会真记》又名《莺莺传》,是一部写实的作品。元稹写出自己的初恋故事,亦可算做他的忏情录,也就是自传。他就是那个张生。

  1200年前,长安东边的那个小郡,小郡里的一座寺庙。春光和煦,一个年轻俊雅的男子在和尚的陪伴下,在庙中四处“随喜”。然后,他遇见了心中的如花美眷。

  爱情,在一瞬间敲击心门,心中烟花绽放。在很久以后,很多人很多事都模糊的时候,我们依然记得爱情,是记得爱着的人,还是那个瞬间的灿若云霞的快感?它们无法磨灭,感慨让人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”。

  然后的再然后,在丫鬟红娘的牵线搭桥下,他共她多情小姐同罗帐,二人同居了。应该感谢唐朝那个伟大的时代,母亲可以姑息,和尚也表同情,爱情是向阳花木早逢春,在门阀相对的大条件下,有相对的自由。

  像《西厢记》的莺莺一样,元稹的莺莺也有过挣扎和困顿,但最终,还是投向了他的怀抱。一定是反抗封建礼教吗?追求恋爱的自由吗?这些都是后人牵强附会的东西,如同说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一样。其实爱就是爱,是发自本心的东西。世间事,也惟有它能超脱一切束缚。若不得解脱,终至坠灭,多半由人身上起。

  他们也是这样的一对才子佳人。史载元稹十四岁明经及第,是当时少年得志的才子;而她,是佳人。我觉得这个“佳”字不是后来话本小说里用滥的那个“佳”字。莺莺有着独立的人格,或许,她比他还要聪明。即使是义无返顾投奔热情的时候,她也显得冷静从容。对她来说,情爱是一块庄严的圣地,不需要任何猥琐的道理作借口,不需要任何羞惭的表情作掩饰,亦不需要任何患得患失的考虑。当她选择爱以后,她就毫不迟疑地来到他身边。这样的女人,你要得到她,除非交出自己的心。

  他由此可能对她产生敬畏的心。我由此想到张爱玲之与胡兰成,亦是如此。她的冷落从容,反而使得他肃然敬畏。一个女人过于神圣肃静的爱,会是男人沉重的负担。往往在短暂的欢娱之后,陷入莫名的情绪里,有浅浅的懊恼和犯罪感。这时,他宁愿自己面对的是一个轻佻的,欢愉的,不知世事、可以逗弄的女人,这样,他只需使出三分力就足够她艳羡雀跃,如同胡兰成对小周。

  男人喜欢女人聪明,亦只要聪明的温婉和顺。他们不需要女子的才气,只需要她们有灵气,能够懂得自己的得意和苦闷就已足够。当一个男人可以用三分力为女人撑住一片天的时候,我们没有理由再要他为那个需要付出十分力的女人留下。

  当莺莺奔向他的怀抱时,元缜却要远上长安,奔向他的前程了。“通塞两不见,波澜各自起。与君相背飞,去去心如此。”爱情的悲哀莫过于此。

  他后来曾经回来过。回来却发现,他们再也回不去了,他想在她身上得到的,关于需要的例证,她不再给他。

  偶尔她会在深夜里独自操琴。她的琴艺精妙绝伦,琴声愁惨凄绝,但若他尝试请她为他独奏一曲,她立即让红娘把琴收起来,挂在墙上,拒绝再弹。他对这种状况非常绝望,他们之间或许只有一公尺的距离,然而这一公尺,他再也无法靠近。

  如果第一次,他在这场爱情里先下一城,但,这最后的一座孤城,她死死地闭了城门。

  忧伤美好的初恋像春光一样无法羁留,他亦不过是陌上观花者,所以心怀眷恋而不哀戚,天明之后,淡淡走上他的长安古道。

  所有的诗人都是一样,他们年年伤春复悲秋,却年年伤春再悲秋,是爱恋春光秋色,还是爱恋年年岁岁不期而至的情绪,谁也说不清。或许只是习惯了,在某一个时刻去做某件事来证明自己的存在。   爱,有时只是某个时刻的某种需要。

  三年后,二十四岁的元稹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;三十岁上遇到薛涛;同年韦丛卒,元稹写下“唯将终夜长开眼,报答平生未展眉”的诗句。两年后,元稹在江陵贬所,纳妾安仙嫔;三十六岁时续娶裴淑,亦为大家闺秀。

  他并不负情。“唯将终夜长开眼,报答平生未展眉。”不是负情之人可以写出的诗句。他也会如他所写的那样:“尚想旧情怜婢仆,也曾因梦送钱财。今日俸钱过十万,与君营奠复营斋。”他会在她的坟头,潸然落泪,手抚墓碑,无处话凄凉。

  只是爱情,更像是邂逅一场盛景后,摆出的美丽苍凉的手势。

第40节:从此无心爱良夜,任他明月下西楼(1)
     自从知道李益和霍小玉之间的情事以后,我每次读到这首《写情》,都会觉得这是一双可怜人的写照。

水纹珍簟思悠悠,千里佳期一夕休。
从此无心爱良夜,任他明月下西楼。
  你也许曾经遇上一个人,你与他相爱,以为他是你全部的需要和存在的意义。你爱他,如生如死如火如荼缠绵如呼吸;然而有一天你们分手了,得已不得已情愿不情愿,伤筋动骨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愤怒悲伤安静压抑,而那个人就那样消失于你的世界了。同时,他静默地关闭了你通向他世界的门。

  天国的阶梯,消失在云间,你仰头瞻望思念的余光,只看见蓝天上白云轻轻流动,天上圣门已阖。在安静的甜黑的夜晚你想念他,思念若水滴,还没落泪,就干了。

  如果你为一个人切骨般痛过,你就会明白李益在说什么。他说,从此无心爱良夜,任他明月下西楼。失去了那个人以后,他再也没有千金一刻的春宵,也没有了风清月白花下相偎相诉的良辰美景。

  从此,无心爱良夜,任他,明月下西楼。

  有时越是情深意切,表达出来的情感就越淡越正。越好的茶,越不会以苦涩凌人。像元稹花样文章悼亡也归平静,千言万语只是一句“贫贱夫妻百事哀”;苏轼文中仙豪,十年夫妻情深似海,也只能说出“相顾无言、唯有泪千行。”李益的《写情》也是如此,心底有百般忏悔,也只能化做一句“从此无心爱良夜,任他明月下西楼”的叹息。

  李益的诗是那样好,边塞诗雄浑有力,闺情诗清雅有致。“大历十才子”中他是翘楚。说他好,那是说得出,拿得出根据。曾读他的诗,精彩处叫人忍不住扬眉动目,意态飞扬。他的“几处吹笳明月夜,何人倚剑白云天”(《盐州过胡儿饮马泉》)有太白的豪放高迈气,“别来沧海事,语罢暮天钟”(《喜见外弟又言别》)又得杜甫的沧桑沉郁之味。李益还有一首诗,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边塞诗之一。诗云:

回乐峰前沙似雪,受降城下月如霜。
不知何处吹芦管,一夜征人尽望乡。
  ——李益《夜上受降城闻笛》

  这首诗是李益边塞诗的代表作,气势雄浑,苍劲幽远。我觉得气势意境都不像经历过“安史之乱”的离乱,反而很有盛唐恢宏之色,可以和王昌龄的边塞诗比肩。

  李益生长的陇西,曾是汉唐历年的征战之地。当年西汉名将霍去病就曾在那里驰骋拼杀,因而留下了很多战争遗迹。其中最著名的要算“受降城”,它是汉将军霍去病在河西走廊接受匈奴投降的遗址。李益幼年时就经常在这些战争遗迹上凭吊那些曾叱咤疆场的英雄,长大后又曾亲身经历“安史之乱”。 他有才情,又有丰富的经历和广博的见闻,是得天独厚的才子。如果他不是遇上霍小玉的话,也许他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轩敞明亮。

  那是在唐大历年间。那一年,霍小玉初初长成一个明艳无伦的少女,承母亲的旧技,做歌舞姬待客。清丽可人的她恰似一夜芙蕖迎风涉水而来,艳名动长安。而李益赴长安参加会试,中进士及第,少年登科,更是春风得意。他的诗每每是墨迹未干,长安的教坊乐工就千方百计地求来,谱上曲子让歌姬吟唱。长安无数豪门贵族请画工将他所写的《征人歌》、《早行将》等诗,绘在屏帏上,视为珍品。大历年间的长安城,无人不知李益李十郎的诗名。

第41节:从此无心爱良夜,任他明月下西楼(2)
  《唐宋传奇集?霍小玉传》里说他:“生门族清华,少有才思,丽词嘉句,时谓无双。”要知道知李益在笔记小说中形象并不好,和绝色佳人霍小玉的这段生死畸恋,几乎使他的诗名丧尽。很多人只记得他是那“才子佳人”故事里始乱终弃的负心人,因此小说里对他这样的评价应该算是比较真实可信的。

  日渐地,霍小玉也听闻了他的才名。她在饮宴间时常会唱到他的诗词,李益的《江南曲》听她唱来,格外悠然婉转。

  每每当霍小玉慢转明眸,轻舒玉腕,按弦调歌,唱“嫁得瞿塘贾,朝朝误妾期;早知潮有信,嫁给弄潮儿”时,她神色幽怨,就好似兰花瓣落玉露,一咏三叹,如大珠小珠落玉盘。与她同席的人不免难过忧伤,却更被小玉的清新雅饬所袭倒,流连忘返。从一开始霍小玉和李益之间就有一种明明暗暗的牵扯,生生死死纠缠不休。久了,大家都知道长安名妓霍小玉唱李十郎的诗词是尽得其中三昧;再后来,连母亲也看出她对这个李益有些意意思思。

  霍小玉能体会到李益诗中怨妇那种无可奈何的孤寂心情,是因为她心里始终摇晃着的悲凉,她本身也是这样无可奈何的一个人。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,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。在她身怀六甲的时候, “安史之乱”起,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,王府中人作鸟雀哄散。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。长大后,困于生计,霍小玉做了卖笑陪欢的歌舞姬。

  有时候她或许会想,如果没有“安史之乱”的话,自己会有怎样的人生?然而人生是没有那么多回寰的余地的,开始了就不能回头。如果知道结果,母亲郑氏是不会请求街坊十一娘引着李益来见霍小玉的。

  结果他们见了面。和所有花好月圆的故事的开始一样,他们一见钟情情投意合情意绵绵难舍难分。才子生在这世上本来就是要配佳人的,就好像天上浮云,水里游鱼,是天造地设的一场安排。

  不久朝廷派李益外任为官。李益打算先回陇西故乡祭祖探亲,来年走马上任,一切安排停当之后,再派人前来迎接霍小玉完婚。

  她疑心忡忡,半是惊喜半是忧,说起来,好像还是忧多一点。她霍小玉阅历过无数男人,男人如风筝,好放不好收这点警觉还是有的。李益为了安抚她,取过笔墨把婚约写在一方素绫上:“明春三月,迎取佳人,郑县团聚,永不分离。”

  我觉得,李益对霍小玉也是真心的。他写婚约时是真心要娶她,没有负心的意思。只是做人往往都输在太天真,以为说出的话,写下的约就成了不可动摇、坚如金石的东西;我们都太一厢情愿,忘了人事无常,要留有一线余地。他和她这边山盟海誓,那边父母忙着和人家海誓山盟,帮他跟豪门卢氏之女定下了亲事。

  卢姓、韦姓、裴姓,一直都是唐朝很有权势的豪门世家。李益可能看到卢家有权有势,卢家女温柔贤良,心里也活动了,就和卢氏结为夫妻。

  于是整整一年过去了,霍小玉的担忧终于变成了现实。任她望穿秋水,仍然不见李益的踪影。霍小玉气得精神恍惚,病倒于床。写到这里,大约人都会以为霍小玉会痴情重病而死。这是没错的,然而霍小玉要仅仅是这样千篇一律的柔弱,我想也不用在这儿细细地描摹细节了。大不了又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,这么多年也着实看够了。

  后来李益来见她了,可惜是被长安城中一位黄衫侠客绑架来的。见了李益,霍小玉又爱又恨,心知两人已经是覆水难收。小玉的决绝是女子中罕见的。在临终前,她紧握李益的手臂道:“我为女子,薄命如斯,是丈夫负心若此!韶颜稚齿,饮恨而终。慈母在堂,不能供养。绮罗弦管,从此永休。徵痛黄泉,皆君所致。李君李君,今当永诀!我死之后,必为厉鬼,使君妻妾,终日不安!”

  这话够狠够绝。她再不说“今生已过也,愿结来生缘”的话,只是一路谅绝到底。极爱翻成了极恨,似琵琶行的三叠——急管哀弦,逼得人透不过气来。他和她之间正应了那诗的上半句:水纹珍簟思悠悠,千里佳期一夕休。   后来李益经常在精神恍惚间看到有男子模样的人和卢氏来往,误以为卢氏有私情,常常打骂卢氏。《唐才子传》中说他:“益少有僻疾,多猜忌,防闲妻妾,过为苛酷,有散灰扃户之谈,时称为‘妒痴尚书李十郎’。”这不奇怪,稍微有点人性良知的人,都会被这番索命论吓成神经衰弱的。除非是完全狼心狗肺,可惜李益还没那么坏。

  霍小玉因为绝色早夭,多被后人施以怜惜之意,李益却因此掩了才名,成了十足的负心人形象。虽然李益负心可恶,然而为此伤情而导致心理变态,一生中再没有快乐的日子,这种惩罚比死还严酷。我看他比因情而夭的霍小玉更可怜。

  佛说人有三毒:贪,嗔,痴,霍小玉的死,难说是死在李益的负心,还是她自己的心毒。

  如果说他们两个人可怜,那这故事里的另一个人——卢氏显然就是无辜了。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比起霍小玉自择才郎,她一个养在深闺的女孩根本无权选择自己的婚姻,只有听天由命的份,却被无端牵进这场情殇里饱受磨折。

  从此无心爱良夜,任他明月下西楼。看李益的诗句,觉得他应该是个有情的人。我相信他是爱霍小玉的。只是因为世事侵袭,不能够始终坚定,然而这一世的惩罚也够了。他送了她一命,她毁了他一生。在指责李益负心的同时,谁能保证自己就坚如磐石?

  爱情本就该是你情我愿,两不相欠的清洁。彼此付出也不计较,怨恨也应能饶恕。我欣赏的是霍小玉的刚烈,而不是报复之心。但这世间恩怨情仇如丝如茧,不知何日解了三毒,世人才得解脱?

第42节:三生杜牧,十里扬州,前事休说(1)
  外公死了近三年。坟在高高的山上,幽闭的山区。下葬那天我去过,在山下为他送行。后来的两年,清明冬至都没有去,只是默然的,在心底遥寄心香一束。

  现在想起来,那天仿佛有雨。一切像极杜牧的诗——

清明时节雨纷纷,路上行人欲断魂。
借问酒家何处有,牧童遥指杏花村。
  只是那个牧童,已经长大了。

  这首诗亦是外公教的。小时候有一本画册,一面是诗,一面是画,画上是杨柳轻曳,细雨霏霏,一个人,青衫落拓,向一个牧童问路。牛背上的牧童正在吹笛,扬手一指远处杏花掩映的村落,倒是满脸喜气。眼见得还是未经人世,不识忧患的好,天地一萧萧的时候,独他平然喜乐,心中仍是一曲村歌,流漫于阡陌间。人世也是这样婉转清亮。顺着他的手,再看那个文人,形容瘦损,黯黯的。许是刚上坟回来,还未解得愁绪。一老一少,一悲一喜,霎然生动,虽是画工拙劣,却也抵得过了。

  这首诗大好,似一副绝好的白描画,于通俗平易间,带出一抹伤春悲逝的绮思柔情。这样一首好诗,在《樊川诗集》、《别集》中却没有收录,《全唐诗》中也不见它的踪影,因此有人说这不是杜牧的作品。在我看来,这当然应该是他的作品,不然多可惜。即使是在烟波浩淼的诗海里,能找到这样既可以是诗、是词、是曲,也可以是小说的佳作也不多。这首诗如同惶惑幽深的时间,有无限的可伸展性。

  清明时节雨纷纷,路上行人欲断魂。借问酒家何处有,牧童遥指杏花村。(诗)

  清明时节雨,纷纷路上行人,欲断魂。借问酒家何处,有牧童遥指,杏花村。(词)

  [清明时节]雨[纷纷],路上、行人,[欲断魂]。借问:“酒家何处?”[有牧童]遥指——“杏花村”。(元曲)

  甚至,可看做一部小说,它具备了小说的各个元素:时间、地点、人物,故事的发生、发展,至于结局,一句“遥指杏花村”,更是有无限的想象空间在。其实诗词画都是一样,有时候太满了反而不妙,要懂得适当的留白才是高手。

  童年的印象使这样的男子成了我印象中落魄文人的标准像。后来很多年,我都以为画中这个人就是杜牧,即使后来知道他是世家公子也一样。其实京兆杜氏自魏晋以来就是名门世族。他祖父杜佑是中唐宰相,有名的史学家,所撰《通典》一书,开典章制度专史的先河。他自己也是少年才子,二十三岁即作传世名篇《阿房宫赋》,应该是很得意的了。然而随着祖父和父亲的相继去世,仕途开始变得坎坷不平。他一直做着小官,几乎有十年,他是蹉跎在扬州,迷醉在二十四桥的青楼明月间了。

第43节:三生杜牧,十里扬州,前事休说(2)
  我总在想,如果没有白居易的词“江南好,最忆是杭州”,没有苏轼的诗“若把西湖比西子,淡妆浓抹两相宜”,没有历代文人香词艳赋的粉饰,杭州会不会如此地芳名遐迩。

  扬州也是一样。当年隋炀帝为了观琼花,开凿了一条大运河,扬州的繁华旖旎随着琼花的芬芳传遍天下,从此后是“腰缠十万贯、骑鹤下扬州”的销金窟,是“天下三分明月夜,二分明月在扬州”的锦绣地,是“人生只合扬州死,禅智山光好墓田”的温柔乡。

  可是,若没有杜牧的诗魂相许,纵然扬州是千古名城,她还会不会如此情致婉转,缠绵得刚烈。霍霍地立在浩淼的水烟里,千年仍有自己的风骨。

  杜郎,我和那些扬州的女子一样,唤杜牧为“杜郎”。杜郎的扬州既有“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”的绮丽多情,也有“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”的惆怅伤惋。

  写扬州的月夜,再没有人写过他。千载,有多少人从他这里偷了意去,数不清。“二十四桥仍在,波心荡、冷月无声。念桥边红药,年年知为谁生。”姜夔直接将他的诗写进了词里,怪不得王国维批姜夔写的隔,又说:“古今词人格调之高,无如白石,惜不于意境上用力,故无言外之味,弦外之响。终落第二手。”评的实在到位真切。

  总觉得扬州,是杜牧之一个人的扬州,即使诗仙李白写了“烟花三月下扬州”这样氤氲妩媚的句子也一样敌不过。

  和人一样痴心,有时候,一个城,也只爱一个人。

  “十里扬州,三生杜牧,前事休说。”杜郎与扬州,是一场命中注定的纠缠,需要用一个城市来祭奠的离伤。

  想起他写在扬州的《遣怀》——

落魄江湖载酒行,楚腰纤细掌中轻。
十年一觉扬州梦,蠃得青楼薄幸名。
  这仿佛是天已晓白,他的酒已经醒了,要告别时说的话。《遣怀》应该是在牛僧孺的感召下写出的自嘲之作。可是怪得了他吗?牛李党争,他陷在其中挣扎反复,朋党相争的尴尬,比青楼风月更甚,政治消磨了一个昂然的青年。

  十年一梦,他觉得是醒了,然而那魂却遗落在彼处。还不如遗落在彼处,风月尚可容身,政治已经没有容身之所了。

  “落魄江湖载酒行,楚腰纤细掌中轻”,他总是落魄了,带着潦草的潇洒。男人之间已经没有相处的余地,或许女人的温柔乡还可暂居,却也是暂居而已。这个人,是与柳永不同的,柳永堕便堕了,落便落了,能够自得其乐。“诚然风物忆繁华,非是秦淮旧酒家,词客多情应落泪,心中有妓奈何他?”从冯梦龙的“三言”中的《众名妓春风吊柳七》可以看得出,是柳永影响了文化沉淀极深的秦楼楚馆,而妓女们则激发了一个词人的灵感,饱满了他的艺术生命。

  杜牧则不同,即使是沉迷风月的时候,他的心底也是清醒矛盾的。少年时代的际遇使他颇具大家风流浪子的潇洒;儒家思想的熏陶,让他始终抱着济世安民之志,然而仕途的不顺,却让他在现实中不断承受煎熬,在放与不放中踟躇着。所以他会叹:“十年一觉扬州梦,蠃得青楼薄幸名。”你看,“赢得”两字间的隐隐不屑,“薄幸名”后藏住的自嘲后悔之心,不是不难感觉到么?

  不过他毕竟是讨人喜欢的男人,当他沉溺其间的时候,也有深情如许。大和九年,他要离开扬州赴长安任监察御史的某个临别之夜,面对着相爱的女子,他写了《赠别二首》——

娉娉袅袅十三馀,豆蔻梢头二月初。
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
  ——其一

多情却似总无情,唯觉樽前笑不成。
蜡烛有心还惜别,替人垂泪到天明。
  ——其二

  她是十三岁的小女孩,娉娉袅袅豆蔻芳华的少女。不要以为杜牧有“恋童癖”,中国人的传统婚姻是早婚早恋。因此她,十三岁也可以承欢君前了。何况是个歌女,风尘里摔打惯的。只是,她究竟是个小女子,与情郎分手时,心底的哀伤总比他深。明知他归来的杳杳无期,却不能有过分的要求;是情人不假,但只是歌女。她一准是哭了,所以惹他伤感地说:蜡烛有心还惜别,替人垂泪到天明。   于是,一句千古名句就在她的泪眼愁肠下锻炼出来。

  蜡烛有芯他有情。

  想象着,离别筵上,小小的她拟歌先敛、欲笑还颦的模样。盈盈泪眼就这样痛触人心。这个人,不知后来在他的心上停驻了几时。他赞她美,诗句写的煽情无比,真实的心底恐怕未曾想过要娶她。

  因为他,是清白家声的子弟,要娶的也是良家女。传说他后来在湖州喜欢过一个十余岁的女子,赞她是国色天香。可惜那时她太小,不能嫁娶,他只好与母家约好十年来娶。不料蹉跎了十三年,待他再去时那女子已嫁作人妇,并生有两子,他于是又很悲切遗憾,作《怅别诗》。诗说:“自恨寻芳到已迟,往年曾见未开时。如今风摆花狼藉,绿叶成荫子满枝。”

  有人说,男人一夜,女人一生,我不喜欢这样的话,太粘牙,仿佛女子都是拎不起来的糖稀一样,必得要靠住男人这根棍子才站得住。但对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来说,她情窦初开时遇上的男子,必然是心田里一道深重沟渠。

  水仙已乘鲤鱼去,一夜芙蕖红泪多。总会有些人,有些爱,是生命的阻滞,一生也无法翻越。只是不知,杜牧后来,还记不记得这个扬州的小歌女。一个,他曾经很喜欢的人。

  我不确定!因为杜郎心中的红颜天下,与柳七是截然的。即使“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。”写的华美斑斓,恍若神话,他本身也不值得迷恋,因他不曾,也不肯为青楼女子放下身段去,写诗赠妓,也如文人咏梅赞菊。别人旁物如水似镜,最爱的还是镜中的自己。

  青山隐隐水迢迢的扬州,秋尽江南草木凋的时节。我若遇上杜牧,肯定会邀他喝上一杯,因为他是我心仪的诗人;可是若我是个沦落风尘的女子,我宁愿遇上穷困潦倒的柳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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